鏈結我國科學研究的資料運用 資策會科法所王偉霖:實踐資料治理成關鍵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1217 16:00:51)

  科學技術的發展仰賴研究的累積,資源共享有利跨領域的合作,研究能量的提升、研究品質的深化,建構於科學研究資料的流通共享。鑒於此,各類「資料」的加值轉譯,已成為各國新興科技發展的關鍵課題;「資料治理」的實踐應用,更為我國政府與民間現正共同面對的挑戰。

  我國目前科學研究計畫所蒐集或產出的資料、儲存於政府部門的資料庫、或保存於各研究單位的內部,尚無法開放供其他研究單位利用,可能影響學術間的交流與溝通。長期關注新興科技法制發展的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資策會科法所)所長王偉霖表示,研究資源未能有效整合,將影響研究成果的展現。 為協助國內提升研究資源整合成效,行政院將舉辦第11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並聚焦於「人工智慧資料科學」、「數據治理」等議題,藉此建構國內學研機構將資料議題的重點由「管理」轉化為創造資料價值的「治理」。

  王偉霖分享,歐洲為改善科學研究資料流通與應用,提出資料流通利用「FAIR」原則,即「可找性」(Findable)、「可近用性」(Accessible)、「可協作性」(Interoperable)與「可重複使用性」(Reusable),推動各國研究成果的有效治理。除資料共享利用外,歐盟的個人資料管理系統/服務(PIMS),以資料信託的方式,實行歐盟「以人為中心」的核心價值,個人得以決定共享的資料,以及如何應用該筆資料,企業則須提出資料之加值方案,提升共享資料的意願。王偉霖提醒,活化資料應用過程中,也別忘了建構共享科學研究資料的基礎環境。

  完善的資料治理有助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相互間的資料整合,亦有助於政府與研究團隊、或研究團隊間的資料共享;兼顧資料安全與開放,更有利機關間資源的相互鏈結,將不同面向的研究資源匯聚後,拓展資料在不同領域應用的效益。如何建立去識別化、加密、接軌國際標準的軟硬體設施與管理、強化資料共享的存證、分配收益等權利義務規範與機制,建議可將資料治理成為本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討論重點之一,藉此啟動我國科研資料流通利用法令機制的建構,創建科研資料合規、便利、保護隱私與機密的便利共享環境,以提升我國科學研究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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