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遠距工作的智財權保護思維

  近日冠狀病毒肆虐,應避免群聚以求防疫並降低傳染可能性,又為維持如常運作,已有企業著手規劃甚予執行遠距工作之方式與機制。惟機密外洩之風險,亦因而隨之增加。

  在以往,因多半業務尤其是研發工作,大多在特定的實體空間內運作,並設有管制區域的營業秘密保護機制,如:劃定機密資料、產品原型存放之場域、設置門禁與監視設備等。若為遠距工作,則難免遠端連線存取資料、或將資料攜出辦公場域等情形,而使資料流通範圍更加廣泛,增加機密外洩的風險。因此,如何因應遠距辦公調整原本的營業秘密管理制度,即為企業當前之必要課題。向來重視營業秘密保護的蘋果公司(Apple)即突破往常作法,開始允許員工將產品的原型機帶回家測試,針對遠距會議、檔案分享等各方面,也都有相關的配套。

  實務目前作法可歸納三個面向,一、內容管理:針對檔案分享設定安全協定,機密資料的密碼防護、若需下載或開啟特定資料,需取得特定或多方授權。二、人員管理:透過簽訂保密協議及教育宣導等方式,使人員真正知悉且認同保密規範,同時凝聚員工對組織文化的向心力,則會更為積極維護組織的利益。三、環境及設備管理:遠距會議使用自家開發的線上會議軟體。其他實務作法,有關產品原型的攜出、遠端存取權限等控管,可同時參考資策會科法所發布「營業秘密管理指針」。

  最後,企業除了思考如何調整既有營業秘密管理制度以外,亦可同步審視研發成果的智財權保護策略。專利與營業秘密所保護的範圍、效果皆有所不同,雖然申請專利須揭露部分技術,卻可取得一段時間的排他權,一旦企業取得專利權,則第三人非經授權不得使用,部分技術可評估以專利權取代營業秘密的保護,降低洩密使將研發成果付之一炬的風險。這波疫情為轉換、調整工作模式之契機,營業秘密的保護管理制度亦應隨之改變,若經驗證遠距工作有其效益,亦可為企業長久深研與施行。(本文作者為資策會科法所創意智財中心周信頡法律研究員、林昭如專案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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