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之資訊社會委員會(Information Society Commission)係由資通訊領域之專家學者以及政府官員所組成,其職責在於向政府部門提出資通訊政策建議與報告。
越南著作權辦公室隸屬其文化體育觀光部,為推動越南著作權保護之政府部門。負責越南著作權侵權查緝、紛爭協處等業務。
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國際民航組織與《公約》191個成員國和行業集團進行合作,就國際民用航空的標準和建議措施(SARPs)及政策達成協商一致,以支持一個安全、有效、安保、經濟上可持續和對環境負責的民用航空業。國際民航組織成員國使用這些標準和建議措施及政策來確保其本地民用航空運行和規章符合全球規範,這反過來又使得全球航空網路內每天10萬多架次航班在世界各個地區安全和可靠地運行。
日本特定非營利法人映像產業振興機構(Visual Industry Promotion Organzation,VIPO)該網站係以振興日本內容產業為目的,擔負起內容產業之人才培育及市場開拓之角色,該網站可查詢關於內容產業之相關補助措施、新聞及J-LOP資金之運用
日本電腦網路危機處理暨協調中心(JPCERT/CC)日本電腦網路危機處理暨協調中心為一非營利之機構,自1992年起整理資安事件資訊、建立資安預警機制,並致力於提升大眾對於資訊安全議題的重視與瞭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