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仿冒業者在知名的網路拍賣平台eBay上販售標有” TIFFANY & Co”的商品,eBay於2004年起被珠寶商TIFFANY & Co.(以下簡稱TIFFANY)控告侵犯商標權,且該廣告構成錯誤虛假廣告(False advertising)。位於紐約的第二上訴巡迴法院於今年4月1日作出判決,認為eBay不構成商標權的侵害,但可能該當錯誤虛假廣告之行為。
關於是否構成侵害商標權之判斷,考量eBay本身為網路拍賣平台提供者,並非實際將商品上架之人,並且年花數百萬美元處理平台上的銷售仿冒品行為,故第二上訴巡迴法院認定eBay並未侵害TIFFANY的商標權。
這個判決結果對於類似eBay的網路平台業者而言,無非是個喜訊,但在是否構成錯誤虛偽廣告,上訴法院作出與第一審法院不同之見解。
在此案件中,第一審法院認為該廣告頁面文字並不會使消費者產生誤認之虞,但第二上訴巡迴法院則持相反見解,認為除非eBay在網頁上註明警告字句,提醒消費者賣家所售商品可能是仿冒品,eBay才有可能免除責任,否則,eBay應該對其平台上出現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的文字負責。由於TIFFANY在判決後宣稱要上訴,因此該錯誤虛假廣告認定之爭議,仍有待最高法院之判斷。
不過,第二上訴巡迴法院亦在判決中強調,eBay已善盡相當的努力來打擊仿冒品。每年花費將近兩千萬美元防止網站上詐欺,並且設立買家保護機制,更要求員工應特別關注反侵權方面的議題。eBay隨後發表聲明,認為此判決結果對於打擊仿冒品將有莫大助益,而其將繼續以合作代替訴訟。
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於2025年11月26日發布《電力市場設計:深化既有優勢、補足制度缺口(Electricity Market Design:Building on strengths, addressing gaps)》報告(下稱電力市場設計報告),旨在提供批發電力市場監管制度之政策建議,並深入分析短期、中長期及配套機制等(Complementary Mechanisms)電力市場型態。 IEA指出,世界各國批發市場價格波動,已達到2019年的5至9倍,而歐洲則因自2021年後,批發電價較2019年上升超過4倍,促使當局採取緊急措施以抑制電價上漲,凸顯出具韌性、效率的電力市場的重要性。 根據電力市場設計報告分析,在短期市場(日間、日前和即時市場)方面,歐洲部分地區、美國、澳洲與日本電力市場中,過去5年電力可靠度超過 99.9%。短期市場促成了高效率的排程、透明的價格形成機制,並讓多元資源與各類參與者廣泛參與。 然而,隨著能源變動性與去中心化的程度提高,IEA建議,短期市場應進一步釋放電力彈性並強化協調功能,伴隨天候變化的再生能源滲透率增加,以更細緻的時間與空間粒度(granularity)反映實際情況,將日前市場的時間間隔縮短至15分鐘或更短,並將大型投標區域劃分為較小的區塊,以反映電網的實際負載狀況。 至於長期市場方面,泰半並未回應日益增加的投資需求與不確定性風險,市場參與者可用的風險管理工具有限;而購售電合約(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PPAs)在長期市場薄弱的情況下,澳洲、日本、歐洲與美國等國,約有半數至75%的CPPA係由年營收超過10億美元的公司簽署,較小型參與者的採用程度有限。特別是「隨發隨付型」(pay-as-produced)的PPA亦可能與短期市場訊號不相匹配,影響市場參與者的判斷。因此,僅憑PPA本身,無法完全取代運作良好的長期市場所應發揮的功能。 因此,IEA進一步建議,引入「政府或公共信用擔保機制」(public credit guarantees)以降低信用門檻,或是設立可採購長期合約並提供買家短期合約轉售電力的中央機構(central entity that contracts long term and resells shorter-term contracts to buyers);而在市場配套機制方面(包含躉購費率、差價合約等),必須與短期和長期市場緊密協調,以避免產生非預期的負面效果。設計不佳的機制可能削弱價格信號、增加系統成本並製造不確定性。
聖淘沙開發公司就″Sentosa″商標對醫材企業提起侵權訴訟新加坡聖淘沙發展局(Sentos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SDC)(以下簡稱聖淘沙發展局)於今(2018)年1月30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High court)起訴,主張一家名為Vela的醫療器材企業(包含Vela Operations Singapore, Vela Diagnostics等子公司,以下合稱Vela公司),在其一系列檢測HIV及茲卡病毒的醫材產品中使用″Sentosa″(下稱系爭商標)之行為,侵害了聖淘沙發展局的商標權,要求其停止使用。 聖淘沙發展局隸屬於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為專責推動聖淘沙觀光活動的法人機構,系爭商標早在2005年於新加坡申請註冊,其保護範圍以服裝、飾品、書籍、玩具與飲品等涉及觀光之類別為主。截至2015年止,聖淘沙發展局更將保護範圍擴及馬來西亞、印尼及中國大陸。該局表示,系爭商標在過去長達45年的經營下,已成為新加坡著名商標。Vela公司將之作為其醫材品牌的行為,不僅會淡化,甚至減損系爭商標的識別性,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將該檢測醫材與聖淘沙發展局產生不當連結,為蓄意藉機炒作。 事實上,Vela公司曾欲將″Sentosa″申請註冊商標,卻於2012年11月被駁回。這次Vela公司則提起商標無效之反訴回應聖淘沙發展局的訴訟,其認為系爭商標係指稱新加坡當地觀光渡假勝地的地理名詞,縱非地理名詞,在馬來語中亦屬稱頌和平寧靜之用語,無法代表特定之服務或產品,根本欠缺商標識別性要件,系爭商標應屬無效。 本案涉及新加坡司法實務有關地理名詞是否具備商標識別性之判斷標準,故其後續發展,值得追蹤觀察。 「本文同步刊登於TIPS網站(https://www.tips.org.tw)」
美國Uber被訴利用軟體應用程式追蹤用戶位置資訊美國電子隱私資訊中心(The 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 EPIC)向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檢舉Uber利用手機軟體"God view"追蹤並蒐集軟體用戶(乘客)位置資訊,並利用該資訊發送廣告給乘客。EPIC主張該作法為違法、詐欺的商業模式。 議員Al Franken對該軟體用戶服務條款也提出質疑,因該服務條款載明即使用戶終止使用,該軟體仍將繼續蒐集用戶的位置資訊,並可無限期使用用戶的個人資料。雖然Uber後續對該服務條款進行增修,但仍對外主張保有最後解釋的權利。 EPIC認為目前依「駕駛隱私法」(Driver's Privacy Act )的規定,除具要求提供車輛資料的法源依據,或個人同意並被告知資料將如何使用之情形,才可以蒐集該車輛資料以維護駕駛隱私,否則不得蒐集與該車輛的任何記錄與資料。然而,EPIC亦認為應立法禁止使用軟體追蹤乘客與蒐集其資料。EPIC同時也建議應制定法規限制 Google、Facebook、Whatsapp、Snapchat等公司追蹤及蒐集顧客資料。對此,Facebook僅表示會確保用戶的位置資訊不被濫用,而Google則拒絕對此發表評論。 另外,EPIC認為Uber蒐集用戶位置資訊,並隨著時間的推移來追蹤用戶(乘客)動向資料並進行廣告行銷,對用戶的隱私權保護並不完整,且用戶資料也有被盜取之可能,因此,EPIC希望FTC能對Uber"God view"軟體進行調查,希望促成規制用戶(乘客)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的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