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PDPC)所制定與實施之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法(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PDPA)相關政策,並提供PDPA相關之諮詢與合規指示。
版權審裁處的主要職能,是審決有關特許機構發出的特許或其所實施的特許計劃下的版權及相關爭議,亦可審決其他不涉及集體特許機構的事宜。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stitute of Canada加拿大智慧財產權研究所(IPIC)成立於1926年,擁有1700多位國內外研究員。IPIC是加拿大唯一擁有專利、商標和律師代理智慧財產權的專門機構;提供專業智財人員訓練、認證考試,提升加拿大智財競爭力,透過發行期刊、舉辦研討會發佈智財相關資訊。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WIPO>依據1967年所成立的世界財產權組織,隸屬於聯合國下的一個專門機構,目前共有183個會員國,藉由會員國間的合作及與其他組織配合,促進彼此間智慧財產權保護及交流。本網站主要提供WIPO目前對智慧財產權的推廣及計畫說明。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依據1934年通訊法(Communications Act of 1934)成立,為一獨立機關,直接對國會負責。FCC主要負責涉及州際或國際廣播電視、無線通信、固定通信、衛星以及有線電視等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