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遊戲頻道 - Rooster Teeth’s Let’s Play的建立者Lewis Turner近期擁有111部上傳遊戲剪輯並超過74890次瀏覽量,現被任天堂(NINTENDO)控訴侵害著作權。
任天堂依YOUTUBE的Content ID政策,向Lewis Turner主張凡運用任天堂遊戲剪輯而賺取收益的部分,一旦這些剪輯被識別包含Content ID所認定之完整或部分的內容,均被要求需支付獲利予任天堂。Content ID為YOUTUBE 的著作權政策,有助保護企業並控制相關影片上傳的內容,藉識別使用者上傳的相關影片(視訊或音訊)的內容,與著作權人提供的內容比對是否侵權的功能,進而採取預先選擇的處理方式,如:透過影片賺取收益或封鎖這類的影片。
許多玩家習慣將時下流行的遊戲闖關歷程上傳至社群網站與其他玩家分享,展現如何破解高難度關卡,或進階的闖關技巧,任天堂此舉,招來許多玩家的不滿,甚至表示再也不玩任天堂的遊戲或上傳更多的遊戲歷程剪輯。一名”Let’s play”玩家表示:「電動遊戲非如電影或電視;當我看到別人正在看的影片,我可能不會再去看;但當我看到別人正在玩的遊戲,我會想自己體驗。每個遊戲過程,都有其獨特視覺經驗,藉由瀏覽遊戲歷程能夠引起購買慾望。」
對此,任天堂則聲明,若是為了持續推動並確保為任天堂的遊戲,仍可透過社群平台分享,即玩家仍可繼續在YOUTUBE上分享任天堂的遊戲歷程;而非像對待娛樂公司一樣,阻止玩家使用任天堂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的原因。
德國KOINNO創新採購中心是由德國經濟暨能源辦事處(Bundesministerium für Wirtschaft und Energie)轄下的倉儲管理、採購與物流經濟協會(Bundesverband Materialwirtschaft,Einkauf und Logistik e.V, BME)所執掌,該協會主要任務為關於政府採購與各領域的物流管理的研發成果技術移轉、促進職業與終生教育的補助與經驗交流,目的在於創造未來趨勢、經濟發展與鼓勵創新。而KOINNO創新採購中心的成立宗旨即是持續提供政府採購的創新來源,並引導具有創新元素的政府採購實踐為成功經驗與最佳練習。 其中政府採購方面,BME在2004年建立該平臺,其功能為提供使研發成果能最佳實踐的對話交流、創造未來發展趨勢與創新、將研發成果技轉給採購機關與提升政府採購的價值。德國慕尼黑國防大學的公共採購法學與管理研究中心(Forschungszenturm für Recht und Management öffentlicher Beschaffung der Universität der Bundeswehr München,FoRMöB)是KOINNO的合作夥伴,同時也是德國唯一以企業經營與法學觀點分析公共採購問題的跨領域研究中心。
智慧財產法院成立及運作的政策 正式啟動司法院於94年年終記者會時,正式發佈我國智慧財產法院即將成立及運作的政策。有鑒於國內外企業在台的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紛爭越來越多,為了節省司法資源、快速釐清企業糾紛、不耗損社會資源等目的,智慧財產法院乃為司法現代化相當重要的一環。 我國的智財官司時,多是以刑事訴訟為主附帶民事官司,有別於歐美各國的智慧財產案件多以民事訴訟為主。未來智慧財產法院所管轄案件除了民事訴訟事件、刑事訴訟案件外,還包括有行政訴訟事件與強制執行事件,集中事權,專責審理智財權相關案件。此外,為了因應科技界日新月異的技術發展,在智慧財產法院扮演關鍵角色的「技術審理官」,主要負責輔助法官從事專業技術問題之判斷,因此除了由全職公務員-專利審查官或是商標審查官擔任外,亦可任用公私立大專院校之老師或專業研究機構之研究員。 另一方面,為避免大型企業利用資金優渥之優勢,打壓小型科技公司的發展,智慧財產訴訟中的「假處分」聲請規定,相較於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嚴格許多,假處分聲請人除提供擔保金外,還必須「強制釋明」理由,若是釋明不足者,法院可駁回其聲請。 目前司法院已研擬完成「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草案」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草案」的全部條文,並公布在司法院網站上,預定在立法院下會期提交立法。
揭露智財資訊,展現永續發展之動能揭露智財資訊,展現永續發展之動能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2024年04月02日 隨著ESG議題持續醞釀,永續資訊揭露已成為國際間政策規劃所討論的重點,各國亦逐漸重視這股永續浪潮。 另一方面,企業價值的來源已轉變為智慧財產和無形資產,成為企業競爭力的來源,對於實現永續轉型(Sustainable transformation,SX)或推動永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如何揭露企業對於智慧財產權與無形資產的投資於永續報告書中更顯重要。 壹、事件摘要 日本針對智慧財產與無形資產對於永續發展的政策推動始於《公司治理守則》的修訂。在制定出《智財與無形資產管理指引》後,日本智慧財產權戰略本部強調企業對於智慧財產與無形資產的投資與利用,以加速企業價值提升和獲取投資資金的良性循環,並強化公司、投資者和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近期,日本智慧財產權戰略本部更開始評估有關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以下簡稱ISSB)的資訊揭露要求[1]。 貳、重點說明 日本《公司治理守則》於2021年6月的修訂要求上市公司揭露具體、易於理解的智慧財產投資資訊。為回應前述修訂,日本智慧財產權戰略本部於2022年1月制定《智財與無形資產管理指引1.0》,指出投資者將智財與無形資產資訊視為評估公司未來價值的重要標準,因此鼓勵公司建構與實施符合ESG要求的智財和無形資產的投資與利用策略,並透過揭露明確其地位,以產生長期正向的價值評價。有鑑於揭露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於2023年3月修訂《智財與無形資產管理指引2.0》,促使與智財和無形資產相關的公司舉措和揭露能體現其價值,以利公司與投資者的溝通,並展現出公司之未來價值。 考量到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於2023年6月公布了兩大國際永續資訊揭露框架準則,象徵全球永續財務與非財務資訊的揭露已逐步整合為全球通用的標準,日本智慧財產權戰略本部於2023年8月召開會議,確認智財資訊的揭露符合ISSB之要求,因而提案ISSB評估是否將智財、無形資產、人力資本等都納入永續資訊揭露應揭露之範疇。 為持續推動企業積極實踐永續發展,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於2022年3月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以四大主軸、五項重點協助上市櫃公司邁向永續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其中「精進永續資訊揭露」、「推動ESG評鑑及數位化」更納入階段性目標,顯示出資訊揭露、永續報告書、ESG評鑑之推動三者已成為我國政策推動的重要評估事項[2]。 參、事件評析 在永續議題的持續發酵下,如何透過政策確保企業邁向永續發展乃一大議題,又由於對智財與無形資產之投資與利用乃企業競爭力的根源,更顯企業揭露此類資訊之重要性,不可輕易忽視。以往,我國企業會透過公司治理評鑑的2.27指標[3],彰顯要求上市上櫃公司公開揭露智財管理資訊。近年來,伴隨著永續發展等相關政策之推動,企業應進一步評估如何在永續報告書中呈現與智財相關的資訊,以順應未來評鑑制度之轉換,並呈現智財是企業創新的關鍵。 在智慧局公布的2023年專利百大排名中,前十大[4]無一例外地依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以下簡稱GRI)所推出的國際標準永續報告書撰寫框架,且所有廠商都有在「GRI 3重大主題」中揭示與智財相關之資訊,凸顯其創新研發連結永續發展之動能。換言之,透過「GRI 3重大主題」將智財資訊揭露予更多利害關係人知悉,可謂我國標竿廠商展現其核心企業價值的主要管道。企業可參考上述企業於永續報告書揭露智財資訊模式,將智財議題形塑成一項重大主題,並揭露於特定章節以回應利害關係人之關注。首先,鑑別出各類利害關係人。接著,辨別相關衝擊因子,以篩選永續議題。然後,評估永續議題對企業之實際或潛在的正、負面衝擊。最後,確立企業所揭露之重大主題,並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重視之資訊。 在永續發展、資訊揭露對於企業的衝擊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創智中心(以下簡稱創智中心)2023年針對我國上市上櫃企業進行企業智財現況調查,調查發現超過一半企業願意公開揭露智財資訊,而這些企業認為,公開揭露智財資訊有助於外界客觀評估公司之真實價值與競爭力,亦能協助公司落實ESG永續經營。為協助企業將智財資訊分別連結至永續發展之環境保護(E)、社會責任(S)以及公司治理(G)面向,創智中心將持續觀測各國法令動態以及國內外智財揭露案例,推動企業將智財資訊完整呈現於永續報告書。 本文同步刊登於TIPS網站(https://www.tips.org.tw) [1]〈知財投資・活用戦略の有効な開示及びガバナンスに関する検討会第22回〉,首相官邸,https://www.kantei.go.jp/jp/singi/titeki2/tyousakai/tousi_kentokai〈最後瀏覽日:2024/4/2〉。 [2]金管會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C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303280001&dtable=News〈最後瀏覽日:2024/4/2〉。 [3]〈公司治理評鑑〉,公司治理中心,https://cgc.twse.com.tw/evaluationCorp/listCh〈最後瀏覽日:2024/4/2〉。評鑑指標2.27:公司是否制訂與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並於公司網站或年報揭露執行情形,且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4]〈智慧局公布112年專利百大〉,經濟部智慧財產局,https://www.tipo.gov.tw/tw/cp-87-932910-26c76-1.html〈最後瀏覽日:2024/4/2〉。在專利申請方面,前十大分別是台積電、聯發科、友達、宏碁、南亞科、英業達、群創、工研院、瑞昱、台達電,其中除了工研院外,剩餘九家皆為我國專利申請之標竿廠商。
簡介人工智慧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趨勢近期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受到各界廣泛注意,而OpenAI於2023年3月所提出有關最新GPT- 4語言模型的技術報告更將此議題推向前所未有之高峰。過去OpenAI願意公布細節,係由於其標榜的是開源精神,但近期的報告卻決定不公布細節(如訓練計算集、訓練方法等),因為其認為開源將使GPT- 4語言模型面臨數據洩露的安全隱患,且尚有保持一定競爭優勢之必要。 若AI產業選擇不採取開源,通常會透過以下三種方式來保護AI創新,包括申請專利、以營業秘密保護,或同時結合兩者。相對於專利,以營業秘密保護AI創新可以使企業保有其技術優勢,因不用公開技術內容,較符合AI產業對於保護AI創新的期待。然而,企業以營業秘密保護AI創新有其限制,包含: 1.競爭者可能輕易透過還原工程了解該產品的營業秘密內容,並搶先申請專利,反過來起訴企業侵害其專利,而面臨訴訟風險; 2.面對競爭者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企業將因為沒有專利而無法提起反訴,或透過交互授權(cross-licensing)來避免訴訟; 3.縱使企業得主張「先使用權(prior user right)」,但其僅適用在競爭者於專利申請前已存在的技術,且未來若改進受先使用權保護之技術,將不再受到先使用權之保護,而有侵犯競爭者專利之虞,因此不利於企業提升其競爭力。 綜上所述,儘管AI產業面有從開源轉向保密的傾向,但若要完全仰賴營業秘密來保護AI創新仍有其侷限,專利依舊是當前各企業對AI領域的保護策略中的關鍵。 本文同步刊登於TIPS網站(https://www.tip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