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型商品之規範-以日本法為借鏡

刊登期別
2006年01月
 

※ 預付型商品之規範-以日本法為借鏡,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d=769&no=55&tp=1 (最後瀏覽日:202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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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盜版有成 台灣改列特301一般名單

  美國貿易代表署公布最新特別301名單,我國從優先觀察名單降級成為一般觀察名單,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蔡練生表示,我們的目的是希望能除名,儘管這次只是降級,還是積極爭取希望在5月的年度報告能夠獲得除名。蔡練生表示,美國貿易代表署去年5月3日公布2004年特別301名單,我國列為優先觀察名單,並宣布去年秋季會進行不定期檢討,當時同樣被列為不定期檢討對象還包括馬來西亞和波蘭,不過這次只有台灣獲得降級。   台灣已經連續四年名列美國特別301優先觀察國家名單,近年來政府修法,加強取締盜版,獲得美國方面認同,今年終於獲得降級,並在美東時間1月18日正式公布我國降級。   蔡練生指出,優先觀察名單和一般觀察名單之間的差異是層次問題,列為優先名單者美國會給予六個月的觀察期,讓其改善機會,如果沒有改善就會採取貿易報復手段;一般觀察名單的觀察期,則延長為一年。

英國通過「隱私及電子通訊規範」

  英國於今年5月26日通過「隱私及電子通訊規範」(The Privacy and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Regulations),實現隱私監督之責,以管控cookies或是侵害個人資料之行為。     新法納入歐盟於2009年e隱私指令中所決定之改變,旨在讓網路使用者自行決定資訊服務業或其他事業能儲存多少使用者之紀錄。但業者對此項新要求表示困惑,因此英國之隱私權主管監督機關資訊專員公署(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ICO)最近出版一份指引,指導網站如何遵守新法使用cookies功能之規定及履行告知義務之要求。然而指引中並未強制規定告知內容與方式,因此業者仍可自行決定如何最有效地履行告知義務。     ICO本週表示新法尚有一年之緩衝期間,讓業者調整使用cookies功能之方式。政府表示目前仍在與瀏覽企業者討論,如何透過瀏覽器頁面之設置取得當事人之同意,而此部分尚未規定在新法中。     「政府的指引太晚公布了,並且缺乏明確性,又無法確定新法是否能允許以瀏覽器技術作為解決之方法,這樣會讓業界無所適從」,任職於Pinsent Masons法律事務所的科技法律專家Clarie McCracken說,「此種非決定性之指引會使業者無法找到標準作法以避免觸犯新法。」。     ICO認為企業在新法正式施行前,最好趕快表明其如何使用cookies功能並制定相關規定以遵守新法。     新法同時要求特定企業當其所蒐集之個人資料遭受駭客攻擊或外洩時,其必須要告知消費者。根據新法,個人資料遭受侵害之定義為:某種安全狀態遭受攻擊,導致與公共電子通訊服務有關之個人資料被故意或不法毀損、滅失、竄改、越權揭露或存取、傳遞、儲存或其他相關利用。當上述情事發生時,公司必須通報ICO,說明大致情況及可能產生之結果,並提出公司將採取之因應措施,同時告知受害之消費者。

新名稱之採用是否構成原商標之拋棄?

  The Association of Trial Lawyers of America (ATLA)---全世界最大的律師協會於西元1976年將The Association of Trial Lawyers of America及 ATLA註冊為其協會之商標。後來於西元2006年七月,考量協會名稱能更凸顯該協會之成立宗旨,更名為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Justice (AAJ)。     AAJ前成員Givens於西元2007年三月另外成立一家協會並取名為The American Trial Lawyers Association,Givens的協會並於西元2007年六月至十一月間發信給未來的成員(prospective members),Givens的協會在廣告促銷題材、官方網站網址以及協會電話不斷使用"The ATLA" 及 "THEATLA"字眼, 經AAJ口頭勸阻無效後,AAJ於西元2007年十一月於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明尼蘇達區)提起商標侵權訴訟,AAJ的訴狀中指控Givens和其協會侵害了AAJ的Association of Trial Lawyers of America 及 ATLA商標權。然而Givens於該侵權訴訟中提出抗辯,其認為AAJ將協會官方名稱之改變,已造成AAJ原商標之拋棄,故AAJ應不再享有原商標之商標權。     本案法官於處理Givens的抗辯(AAJ原商標之拋棄)時,發現AAJ於更換協會名稱之後,仍於其官方網站、廣告和研討會邀請函持續聲明AAJ前身即為Association of Trial Lawyers of America;舊的官方網站也會自動導引點閱者至新官方網站;AAJ員工一直到西元2007年三月為止皆仍於其電子信件的簽名欄中使用Association of Trial Lawyers of America作為協會名稱;AAJ仍持續將ATLA商標授權與他人使用,且該被授權人到現在仍在使用該商標;甚至AAJ於西元2007年整年之出版品皆將ATLA商標置入出版品名稱中。故法官認為AAJ雖然更改其協會名稱,其對於原有的ATLA及Association of Trial Lawyers of America商標仍持續使用,並未構成商標之拋棄,Givens的抗辯不成立,法官因而進一步審理Givens及其協會使用是否有侵害AAJ之商標。

Google在Motorola下了賭注

  谷歌公司(下簡稱Google)和摩托羅拉移動控股公司(下簡稱Motorola)於2011年8月15日宣布,雙方已協議由GOOGLE以每股40.00美元,相較於Motorola上周五收盤價溢價63%的現金,總價約12.5億美元收購Motorola。   Motorola曾經是全球最大的行動電話製造商,目前在有線電視轉換器市場中亦仍然居於領導製造者的地位。此外,Motorola同時也身為Android的合作夥伴,並在無線通訊領域中,擁有大量專利。   Google並不打算透過這次的收購行動影響Motorola與Android之間的關係;Motorola還是Android的被授權業者之一,Android也還是保持開放。Google會以獨立營運的方式來經營Motorola於收購後的發展。不過這次的收購行動預計將會影響Android的生態發展,且會提高行動計算市場的競爭壓力。Google的高層對此次的收購行動表示,Morotola所擁有的專利,可協助Google於面對有關Android軟體系統的訴訟時,作為抵禦訴訟對手的工具。   其他的觀察者推測,Google計畫運用Motorola的硬體實力,來幫助Google建立屬於自己的Android-powered設備,以挑戰Apple主導市場的iPhone和iPads。   雖然此筆交易已經獲得雙方公司董事會的通過,但目前仍有待美國與歐盟等政府監管單位的批准以及Motorola股東的同意。但雙方預估,可望在2011年底或2012年初完成這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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