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情報保護法)於2015年9月修正通過,確認設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此一個人資料管理專責機關,並於2016年1月1日正式成立行使職權。負責工作包括基本方針制定、推動、業者監督、接受申訴等。
瑞典政府逾2003年6月成立IT策略政策小組(IT Policy Strategy Group),該小組不僅向政府機關做出各種政策建議,同時亦致力於實現全民的資訊社會(Information Society for All)此一目標。網站上除了介紹該策略小組,同時亦提供IT政策策略小組所提出之報告以供下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成立,設專任委員13人,負責監理我國通訊傳播產業,職掌項目包括通訊傳播法規與監理政策之制定與執行、通訊傳播事業之營運監督管理與證照核發、稀有電信資源之管理…等。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Innovation, Industry, Science and Research澳洲創新、工業、科學與研究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知識產權署於1990年7月成立,接替註冊總署處理專利註冊、貨品的商標註冊及其他相關工作。轄下的商標註冊處、專利註冊處、外觀設計註冊處和版權特許機構註冊處,分別負責商標、專利、外觀設計和版權特許機構註冊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