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韓國「不當競爭防止暨營業秘密保護法」相關規定,明定「營業秘密正本保護制度」的證明效力與執行機關團體選定方式等,目前僅有韓國智慧財產權保護院(KOIPA)的營業秘密保護中心被指定為執行機關團體。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依據1934年通訊法(Communications Act of 1934)成立,為一獨立機關,直接對國會負責。FCC主要負責涉及州際或國際廣播電視、無線通信、固定通信、衛星以及有線電視等之事項。
一般財団法人日本データ通信協会一般財團法人日本資料通信協會是以資料通信的健全發展以及持續對日本經濟社會進行貢獻為目的,由使用者團體、電腦製造商及電氣通信事業者等於1973年12月創立。目前主要以「情報安全的確保」及「情報通信的人才育成」為兩大項目,展開各種事業。
Korea Energy Statistics Information System (KESIS)Korea Energy Statistics Information System(韓國能源統計資訊系統)為韓國能源經濟研究所(Korea Energy Economics Institute)所建置,於該系統可查找韓國近年來各式能源種類的供應、消費、進出口等統計數據,亦可依查詢人的需求以表格或統計圖方式呈現。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是由日本科學技術信息中心(JICST)以及新技術開發公司(JRDC)合併組成,旨在全面並有效地發展促進科技的基礎,並大力推動“科學技術基本法”中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