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歐洲整體科學研究量能,強化資料共享與協作,歐洲各國積極推動和參與資料共享的實踐。在法制面,除《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外,歐盟提出《資料治理規則草案》;另亦有科學歐洲協會之《研究資料管理國際準則實用指引》,與歐洲社會科學資料檔案聯盟的《資料管理專家指引》,提供原則性的指導。於機制面,則有研究資料聯盟輔助實行資料共享,以國家為單位,由各國之政府機關輔導學研機構實踐資料共享。美國和歐洲參與研究資料聯盟的國家,將資料共享導入研究計畫執行的過程,動態的實踐資料開放與近用。針對臺灣之資料治理,本研究聚焦於政府研究資訊平臺、資料集平臺,分析平臺資料共享的模式;並參酌研究資料聯盟之機制,提出研析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