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電子通訊與郵政管理局,前身為電信管理局(L’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ART),為主管法國電信產業之管制機關,於2005年經由立法賦予郵政之管制權限,於是機關改組為現今之ARCEP,權限包含電信產業之管制,通訊稀有資源(號碼、頻譜)之分配與管理、電信普及服務、郵政、資費管制等事項。
新製造創造機構美國科研創新體系之新製造創新機構
厚生勞動省日本厚生勞動省以保障國民生活與經濟發展為目標,整體推動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公共衛生,工作環境和人才培育之整備等事項。厚生省下之醫藥‧生活衛生局,職掌確保醫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材及再生醫療製品之有效性、安全性對策等與國民生命、健康相關事項。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WIPO為1967年各國智慧財產權主管機關所組成之國際組織,依據商標、專利、著作權設有不同的會議及組織,定期召開會議討論智慧財產權的規範趨勢,而其中仲裁及調解中心(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為ICANN所指定之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構之一,受理有關gTLD與ccTLD域名申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