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的加值利用-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定為例

刊登期別
第23卷,第07期,2011年07月
 

※ 促進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的加值利用-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定為例,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d=5618&no=55&tp=1 (最後瀏覽日: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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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資訊傳遞之流程透明與提昇效率,英國成立照護資訊標準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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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法院做成先決裁判,臉書粉絲專頁管理員也有責任保護用戶資料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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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新修正稅法將加重電子商務營運商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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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事組織公布自駕船規則制定期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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