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馬宣布將立法保護學生數位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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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學生之隱私保護,目前於聯邦層級至少已有家庭教育權利與隱私法(Family Educational Rights and Privacy Act,FERPA),該法及其授權法令雖賦予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所保有之教育紀錄(educational record)之蒐集、使用有知情同意權及其他如修正教育紀錄之權利。但FERPA也列了相當多的例外情形,例如,醫療資料、受雇紀錄等均不在教育紀錄之列;此外,學校亦可不經同意即公布學生的姓名、電子郵件、出生地、主修、預計畢業日期等資料。

  學生數位隱私法未來如能獲國會通過成為法律,該法與FERPA的異同,及其內容與施行實務是否確有助於學生隱私之改善,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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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巴馬宣布將立法保護學生數位隱私權,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d=6757&no=66&tp=1 (最後瀏覽日: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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