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跨境隱私保護規則體系下之問責機構介紹

刊登期別
第30卷,第9期,2018年09月
 
隸屬計畫成果
網路購物產業價值升級與環境建構計畫
 
摘要項目
  由於各國個人資料或隱私保護規定不一,即使是立意良善的個資保護,對涉及跨境交易業者而言,個資法遵可能成為一種潛在的貿易障礙。APEC為協助其會員體發展有效的個人資料隱私保護措施,促進跨境資料流通,自2004年起陸續推出相關措施與計畫,並於2011年通過「跨境隱私保護規則體系」(Cross Border Privacy Rules System,CBPR體系)。CBPR體系期望建立消費者、企業及監督管理者對個人資料跨境流動之信任,其中的關鍵之一便是所謂「問責機構」(Accountability Agent)。本文針對CBPR體下中的問責機構進行介紹,並概述問責機構的申請資格、認可標準等重要議題。

※ APEC跨境隱私保護規則體系下之問責機構介紹,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d=8123&no=55&tp=1 (最後瀏覽日:2024/07/16)
引註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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