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S.D.N.Y.)於2022年7月15日駁回了臨床試驗軟體公司Medidata Solutions Inc. (以下簡稱Medidata公司)控告競爭對手Veeva Systems Inc. (以下簡稱Veeva公司)竊取其營業秘密的請求。
原告Medidata公司於2017年1月指控被告Veeva公司陸續挖角其數名離職員工,部份員工離職時私自拷貝公司檔案,其中包含原告的產品研發、商業策略等營業秘密,而被告根據這些資訊開發了和原告相似的軟體,造成其重大損害,因此向被告請求4.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
被告Veeva公司抗辯雖然這些員工離職時私自保留原告的檔案,但原告在訴訟中並未明確說明哪些屬於該公司的營業秘密,亦即未特定營業秘密標的;此外,即便這些離職員工自行保留的檔案中有包含原告所稱之營業秘密,但原告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有不當取用(misappropriation)其營業秘密,僅根據被告有僱用原告離職員工等事實,即推論被告有不當取用。原告試圖透過此模糊和毫無根據的主張,限制產業的創新、競爭、人才流動。
本案歷經五年的纏訟,法院最終駁回原告請求。法官指出,原告在整個訴訟過程中並未明確定義哪些資訊屬於營業秘密,原告似乎認為任何資訊皆屬於其營業秘密,這樣的主張無異於代表任何公司永遠無法挖角其他公司的員工,因為這些員工到新公司任職後所說的任何話,都會間接地揭露他們在之前工作中所學習到的事情,因此駁回原告之訴。
從本案可以觀察到,企業應定期盤點公司內部資訊,明確界定營業秘密範圍,並落實管理及妥善留存相關證據,發生侵害營業秘密爭議時才能有效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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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內閣為實現「Super City」的構想,於2020年2月4日通過《國家戰略特別區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提交國會審議,擬透過自駕車、無人機物流、遠距醫療等結合社區總體營造,以因應高齡化社會和解決人力不足等課題為目標。 「Super City」係指充分活用第四次工業革命中,人工智慧及大數據等各項最先進技術,領先實現未來生活方式的「完全的未來都市」。不僅在複數領域的智慧化措施中導入管制革新,同時也於生活中實踐,旨在解決社會中的各項課題。「Super City」可說是較早推動的「Smart City」進化版。Smart City具體推動範圍侷限於能源、交通等個別領域的尖端技術實證,而Super City則是以未來都市的整體創建為目標。即Super City的推動至少會同時涵蓋5個領域以上的生活中各項智慧科技,如物流、支付、行政、醫護、教育、環境、防災等;不僅有技術上的實證,更看重先行於未來社會的生活中實現;最重要的是會從居民的角度,而非從技術開發端、供給端,來追求理想的未來社會。 不過現行法規對於Super City的實現是有所侷限的,目前日本雖可依《國家戰略特別區域法》,由國家指定特定地區並實施管制鬆綁、制度改革等特例措施,但在推動管制革新以執行各種近未來技術之實證方面,尚需個別與相關主管機關協商,因此經常耗費數月至數年的時間成本。本次修法將強化各相關主管機關的合作,將制定基本方針明定具體的合作程序,而城市間的合作強化則將會整備開放API(Open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規則及法規;另外Super City的實現需要蒐集、整理各領域之資料,因此擬將「資料協作基盤整備事業」列為法定計畫,且事業實施主體可要求國家及地方政府提供其所擁有的資料;由於Super City的推動將會同時涵蓋多個不同領域,為使各領域的管制革新具整體性且能同時實現,修正案中也規範Super City事業計畫的認定程序。
陳總統:打造台灣成亞太生技營運中心陳水扁總統表示,行政院推動「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將在5年內帶動1500億元投資、10年內成立500家以上生技公司,打造台灣成為亞太地區生技創投、研發以及營運中心。他期盼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大樓加中研院頂尖研究團隊,如同承載台灣「兩兆雙星」中生技之星的「子彈列車」,引領台灣生技產業超越各國,奔馳在世界最前端。 陳總統表示,本世紀人類基因體序列的解碼,開創並主導了生技產業革命性的發展,展望未來,生命科學家所面臨的挑戰,將更著重於瞭解基因的複雜性、以及解析蛋白質結構與功能,並藉此發展新的生技醫療產品,以改良人類生活及生命品質。 有鑑於「基因與蛋白體研究」是全球廣泛重視的尖端科學,陳總統說,政府自2002年即進行「基因體醫學國家型計畫」,在各地籌建基礎設施和研發中心,而「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正是推展計畫的核心工程。他相信,這項重大投資將提供一個健全的研發環境及專業技術平台,協助台灣的生技產業掌握市場利基,進而落實行政院在「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中所訂定各項發展目標。
科技人力需求缺口持續擴大,海外高科技人才延攬刻不容緩高科技人才缺口逐年擴大,據經濟部統計,三年總計僅有一九二二位海外人才來台,政府延攬海外人才績效不及新加波、韓國。新加坡為鼓勵企業延攬國際人才,企業招聘的支出可減稅,並提供人才高薪和住房,在新加坡工作的外籍人員還可參加星政府資助的國內外培訓等獎勵措施。韓國在二○○三年更擴大辦理延攬海外科技人才,除延長外籍人士居留時間、優先核准簽證,外籍技術人員薪資所得並可五年免稅,一年延攬之科技人才高達一萬多人。除此,大陸人才濟濟,新加坡與韓國也主動延攬,新加坡對大陸人才更提供「落地永久居民批准信」。 相較於星、韓的積極態度,我國政府對延攬海外人才趨向被動,我國高科技人才需求是由產業提出,政府配合提供誘因,我國以補助外籍人員的來回程機票、保險費,及薪給差額等為主。另礙於兩岸關係,國內並不開放引進大陸人士,大陸碩士以上人才來台每年僅兩位數,主要從事研究活動相關,而非長期工作。 針對目前國內科技人才需求緊迫,立委質疑國內科技人才缺乏,政府禁止大陸人才來台,卻不限制科技人才前往大陸,形成不平衡。經濟部表示,將彙整各界意見,再思索推動政策協助;陸委會則擬在六月底前提出積極管理科技人才前往大陸的辦法。
英國公布包含爭議性斷網條款的數位經濟法案(Digital Economy Bill)持續引發反彈聲浪在眾多反對聲浪下,英國政府仍然發佈了包含爭議性斷網條款的數位經濟法案,該法案賦予國務大臣要求ISP業者對於疑似非法侵權檔案分享者斷網之權力,在沒有法院介入審查的前提下,得要求ISP業者對於涉嫌侵權的使用者斷網。法案公布後持續引發眾多反彈聲浪。 ISP業者如:TALK TALK以及BT等,都對於這項規定持續表達反對的立場。ISP業者認為此一作法不但有違無罪推定的原則,且對於ISP業者而言,也增加了行政與費用上的負擔;但相對的,音樂唱片業者則表現出樂見其成的態度,認為此一規定將有助於英國音樂產業的永續發展。 雖然法案內容大多來自於以振興英國數位經濟為目的Digital Britain報告,但斷網的作法並不是該報告所提出的建議。英國商務大臣Mandelson表示,此一條款將保護英國創意社群免於受到網路侵權的威脅,並獲得應有的報酬,同時也提供新的選擇給網路消費者。 歐盟希望透過電信產業規範的重整,禁止成員國通過未經法院審查的斷網條款,要求斷網必須要有先行程序,但給予成員國的卻是像設定三振條款作法的彈性,不見得是斷網法院審查前置的程序,因此,歐盟的相關指令對於英國的斷網規定未必會有阻擋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