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播電視節目概念之數位質變思考我國廣電法制之規範客體

刊登期別
第16卷,第09期,2004年09月
 

※ 從廣播電視節目概念之數位質變思考我國廣電法制之規範客體,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d=300&no=57&tp=1 (最後瀏覽日:202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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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工業4.1J(Japan Industry 4.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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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歐盟成立貿易與科技理事會TTC,藉由十大領域工作小組強化雙方貿易與技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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