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法律諮詢服務

我國於民國101年9月擬定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推動「三業四化」政策,範圍為製造業服務化、服務業科技化與國際化、傳統產業特色化,並選取「亮點產業」,如智慧生活產業促進發展,培植智慧生活雲端服務產業(如電子內容產業、教育服務平台、APP應用服務等),推動國內資通訊科技製造業透過服務加值發展,並鼓勵國內產業積極投入。
我國近年來為發展新興科技,並因應節能減碳風潮,行政院於民國99年積極規劃「四大智慧型產業」,其中智慧電動車、智慧綠建築即為重點發展領域,並且民國101年「黃金十年,國家願景」計畫,也規劃結合我國資通訊產業優勢,投入新興科技及服務應用發展。對於產業投入能源通資訊及服務業發展,建議可遵循政府政策方向,如智慧電動車、智慧綠建築,及應用智慧聯網技術,發展服務產業,善用政府協助資源,投入發展。
為推動我國電動車發展,行政院於民國99年規劃「四大智慧型產業」,將智慧電動車,列為政府推動重點產業之一;並於99年4月核定我國「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經濟部並於民國99年7月訂定「經濟部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輔導作業要點」,推動我國示範運行之計畫。為達成行政院推動電動車政策目標,經濟部技術處歷年來投入多項科技研究發展專案計畫,協助國內智慧電動車技術提升及創新研發,整合運用我國ICT領域產業優勢及競爭力,推動智慧電動車關鍵零組件技術開發及產品性能提升,協助完善智慧電動車關鍵零組件的驗證標準及車輛驗證平台建構之基礎,以期進一步作為智慧電動車整車及關鍵組件技術開發產業規範,加強我國產業競爭力,並期待未來能引領世界電動車產品規格制定發展,協助我國產業技術升級與產品創新。
我國推動政策除選定智慧電動車為重點智慧型產業外,亦擬訂「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並補助推動示範運行專案,鼓勵營運業者或地方政府,結合車廠等重點廠商等聯合提案,並且已完成「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提供優惠。關於醫院園區導入電動車,應非常可行,建議可審酌我國推動政策,善用補助措施及獎勵誘因,規劃投入發展。
美國近年來大力推動能源效率及節能服務,規劃研擬許多節約能源等重要措施,要求政府應整合能源效率產業、能源技術服務產業等需求,規劃相關推動措施,並且對於聯邦建築物節約能源改善,規定得導入民間產業所提供節能績效保證專案(Energy Savings Performance Contracts)等相關機制;而聯邦能源管理推動計畫,則是研擬規劃推動機制及實施措施,積極協助聯邦機構採購能源技術服務業務。並且,美國政府為加強推動能源效率及節約能源,制訂行政命令第13423號(Executive Order 13423),要求聯邦機構所有新建建築物及大型建築物翻新時,應遵守「聯邦高績效及永續建築物指導原則,加以執行,並且對於各聯邦機構所擁有建築物,應積極落實實施「聯邦高績效及永續建築物指導原則」,並於2015年前應達成15%實施比例。以上各種措施,均能有效對於節能服務產業亦產生直接擴大市場需求及規模。
為協助台灣照明產業往高價值之智慧照明系統發展,經濟部技術處擬定「智慧照明系統標準」草案,並結合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照明燈具輸出業同業公會、台灣光電半導體產業協會、華聚基金會、LED路燈產業聯盟、台灣照明委員會等六大公協會與聯盟正式組成「台灣LED與照明標準調和會議」通過成為我國第一件LED與照明領域之產業標準。期望藉此智慧照明系統標準的建立,帶動產業鏈整合、擴大市場商機,促進台灣照明產業朝向高值化與標準化發展。由工研院與資策會以及六大公協會共同組成的「台灣LED與照明標準調和會議」所通過之「智慧照明系統標準」,涵蓋智慧照明之系統功能、廣域網路介面、區域網路介面、區域網路設計及照明設備五大範圍,可有效促成產業包含照明燈具、系統管理平台、照明網路、感測技術與智慧分析等上中下游的整合。現也同步申請CNS國家標準,未來將透過CIE-Taiwan參與國際照明組織標準討論,將此標準推展至國際標準,提升我國對國際照明標準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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